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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财政厅关于《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林业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<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有效)

陕财税〔2024〕4号
2024-03-06

陕西省财政厅关于《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林业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<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有效)

[ 索引号 ]1161000001600062XD/2024-00093[ 发文日期 ]2024-03-06
[ 发布机构 ]省财政厅[ 发布时间 ]2024-03-08 14:30:35
[ 效力状态 ]有效[ 文号 ]陕财税〔2024〕4号
[ 名称 ]陕西省财政厅关于《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林业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<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有效)

陕西省财政厅关于《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林业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<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有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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